應該怎樣選擇熱水鍋爐?
1. 承壓熱水鍋爐選用主要控制參數為熱功率,設計熱效率,供、回水溫度,額定工作壓力,燃料種類等。
2.所選用產品設計熱效率應不低于《工業鍋爐通用技術條件》(JB/T10094-2002)中規定的下限值及相關節能標準的規定值。
3.鍋爐污染物排放濃度應符合GB13271-2001《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》的規定。
4.承壓鍋爐屬壓力容器,其設置受國家《熱水鍋爐技術監察規程》的限制,如因建筑用地緊張,需將鍋爐設置在建筑物內或貼建時,其容量、壓力都受到限制。承壓鍋爐可用于高溫熱水系統,其工作壓力應能保證系統在高溫下運行時,系統內的任何點均不汽化。
5.對于設在高層或多層建筑物內的爐房,熱水鍋爐單臺熱功率不得大于7MW,額定出口熱水溫度不高于95℃。同時應征得當地安全監察機構和消防部門的認可同意。
信息來源于:太康縣豫東鍋爐有限公司